【台服小贴士】台湾居民如何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01
办理事项
台湾居民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02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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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在宿迁市取得居住证且未参加其它基本医疗保险的台湾居民;在宿就读全日制高校的台湾大学生。
04
参保缴费方式
(一)参保
1.[线上办理](1)通过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站,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后点击对应的所属地市,确认后点击“在线办理”并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外地户籍人员上传“居住证”等材料,办理参保登记。(2)下载江苏医保云APP,点击“我要保”模块中“居民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3)登录个人网(https://ybj.jszwfw.gov-.cn/),点击“我要办”模块中“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即可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2.[线下办理]初次参保人员,需携带居住证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民生事务局或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才可以缴费。其中在宿高校大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费
1.2024年度宿迁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
2..缴费方式:(1)江苏税务APP缴费。(2)微信缴费。(3)支付宝缴费。(4)银行缴费:中国建设银行柜面、ATM自助缴费机、手机银行缴费。(5)个人账户缴费: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下载“江苏医保云”APP客户端,依次点击“我要办——家庭共济——账户缴费”模块,即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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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政策
1.普通门诊
2.门诊特殊病
3.门诊慢性病
4.居民“两病”
5.住院
6.居民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经基本医保按照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
起付标准:1.6万元。
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之上8万元以下60%,8万元之上8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无。
7.咨询电话
缴费问题,请咨询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527-12366。
参保和待遇、个人账户缴费问题,请咨询医保部门。
联系电话:0527-12393。
来 源丨宿迁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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