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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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价 公 告

发布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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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2023海峡两岸(宿迁)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活动周客商邀请及接待进行询价。

一、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大型活动组织经验,并有一定社会资源的优先。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

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海峡两岸(宿迁)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活动周客商邀请及接待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1

活动主讲嘉宾邀请及接待

1.主讲嘉宾不少于2名,其中一外为台湾嘉宾;

2.参加4262023海峡两岸(宿迁)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活动周开幕式并进行主旨演讲;

3.邀请主讲嘉宾属于农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4.承担嘉宾往返交通费及授课费用

5.提前提供授课主题及授课PPT

6.主讲嘉宾要拥护祖国统一。

2

台湾参会嘉宾及接待

1.邀请台湾工商界及农业经营者不少于30人;

2.台湾嘉宾要支持一个中国,反对台独;

3.邀请台湾嘉宾行程不少于一周;期间除参加2023海峡两岸(宿迁)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活动周开幕式,还将参观宿迁投资环境;

4.承担嘉宾在宿迁一切费用,包括(交通费、餐费(开幕式活动期间除外)、餐费、住宿费、参观考察费等);

5.从台湾岛内直接来宿嘉宾不少于50%

6.接待中要根据台办要求拍照等资料收集

三、要求

1、遵守保密相关规定,活动了解或接触的涉及保密的信息、文件及资料,除工作所需外,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复制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要求。

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所有费用需列明内容、数量、单价及相关清单。

3.此项目和各项费用及接待标准严格按照接待台胞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超标准接待;接待中如发现超标准接待,费用由接待单位自行承担,将从报价中直接扣除。

4.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

四、询价方式

1.采取邀请询价方式,综合考评最低价中标的办法。

2.报名时间地点:2023325 -31日,宿迁市海关大楼东楼1408室。

3.联系人:李冬生  联系电话:0527-84368086

五、报价需提供资料

1.项目报价单明细。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彩色截图证明。

                                    宿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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