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减免好消息
发布日期: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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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减免告知书
广大台商、台胞朋友:
近日,接相关通知,为支持我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疫情影响,市级财政出台应对疫情减免租金政策,实行标准如下:
一、减免范围
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独资、全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标准
2021年7月份租金减半,8月份租金全免。
三、减免方式
1.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应减免租金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从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相应租期或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
2.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约定的租期,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关于“小微企业”认定标准,请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我市广大台胞可对照告知书要求,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实行。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84368517
宿迁市台办
2021年11月3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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