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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调整完善当前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日期: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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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讯 8月26日,宿迁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4号)》,对7月31日以来的防控措施作适当调整。笔者27日探访发现,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各项调整后的防控措施已迅速落实到位,市民生活渐回正轨。

“今天听说药店可以买止咳药,我就过来了,工作人员很负责,登记后才可以购买。”8月27日上午,在益丰大药房宿迁黄河北路店,市民刘继玲在药店工作人员指导下,实名登记购买所需药品。为降低病毒传播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7月31日,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提出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减少人群聚集活动、加强药店管理等8项防控措施。其中,明确规定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4类药品,相关药品暂时下架。“4类药品我们已经下架快1个月了,今天刚恢复销售。为保障安全,市民进入药店前要测量体温,出示苏康码、行程卡,购买指定药品需实名登记。”一家药房工作人员吴从莉介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8月5日起,全市范围内的诊所、门诊部(不含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全部停诊。8月27日下午,笔者来到宿城区颐和护理站,工作人员正在对店面进行清扫消毒,门前告示要求,具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请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我们从8月4日晚就暂停营业了。期间陆续有人询问营业时间,给予解释后大家都表示理解。”颐和护理站负责人朱婕说,在接到复诊通知后,正安排工作人员对环境进行打扫、消杀,下午五六点就可以恢复营业。营业期间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4号)》,全市零售药店可上架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4类药品”,居民购买时需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各类诊所、门诊部恢复诊疗服务,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旅游景区(景点)、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博场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行网上预约,可采取错峰、限流等措施进行营业,原则上同时接纳的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目前,全市部分公共文博场馆虽暂未开放,也在进行开馆前的消杀准备。“市图书馆在完成准备工作后,8月28日正式开放,室内场馆按一个阅览桌配备两把阅览椅的摆放方式,增加安全距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座位容纳率达到75%上限以后,将实行一出一进制度,营造安全文明的阅读环境。”市图书馆工作人员陈雪介绍。(纪雅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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